刘洁成 发表于 2023-8-22 19:03:51

房的事(十一)

房的事(十一)唐总经理伯虎先生称呼我老板,我也这样回称他——其实想当老板也挺容易,去找一家足浴中心泡泡脚,那里面人人叫你老板。当然,即便你80岁了,想当一下美女帅哥也简单,你只需到热闹街上兜一圈,几乎所有店铺,那些卖馅饼的伙计,都会对你招手:“美女帅哥,进来了解一下,厦门特产,免费试吃,满200元包邮,有买有送哦……” 老板说:“刘老板,你有两个方案可以选:1.你直接租给我,我负责转租,以后都没你的事,好坏由我负责。2.我帮你介绍租户,你们谈成了,你付给我一个月的租金作为中介费,以后你们双方的事与我无关。就这样,你决定吧!”他迅速切入正题,正合我意,生理就该这么做,爽快! 虽然伯虎的说法有需要纠正的地方,但我从不纠正“非正规军”客户的言词。我用10秒钟思考了一下——我亲自出租虽然能多赚一些,但和租客直接打交道,我就变成了水电工,随时被租客呼来唤去,就像忙进忙出的旅社服务员,弄不好租金没赚到手,我先挂了。厦门有句俗话:让钱去死,别让人去死…… “就给你包租!”我说。然后开始谈租金,伯虎似乎料定我没有这笔房租不至于饿死,把租金往下压,咬死不松嘴。想起老邻居再三求我租掉,而且我一开始不打算出租,房子基本都搬空了,屋内几乎没啥设备——就少那么一点钱,我可不希望再跑一趟。我让了步,租金很快敲定,先签一年。 伯虎迅速手写了十几个字,就填好了一份格式合同,我用曾经签过一万件合同的眼睛迅速扫视一遍,特别注意看有关违约条款。然后发现了别的两个问题:一是租约起始日期写成15天以后,也就是半个月以后才开始计算租金。二是承租人名字不是唐伯虎,也不是他老婆,伯虎签了一个陌生女人的名字。 前一个问题只是送他一些钱,我给。后一个问题我请他解释,他说这是他小姨子的名字,他想把我这套房让给她租。正说着,有一位女孩进屋,喊着姐姐,正是他的小姨子,我要了她的身份证一看,名字还是不对。名字都会写错?唐伯虎明显是故意的——从这两点来看,这位伯虎同志还不如生意场的游击队,最多只是散兵游勇或是儿童团,专搞这些小把戏。但他本性不坏,充其量也就是耍点小聪明,捞点小便宜。我看出伯虎从一开始就准备违反约定,他不会把合同当回事。 重新签完合同后,我把钥匙交给唐伯虎。临走时我对他说:“别找我,一年以后见!” …… (待续)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房的事(十一)